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牟静萍
近日,信用江苏网站通报了一批行政处罚名单,曹操出行关联公司杭州优行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因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被南京市交通运输局给予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行政处罚信息(宁交路执﹝2025﹞1453号),2025年6月16日,南京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对网约车平台公司检查时发现,曹操出行关联公司杭州优行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注册驾驶员吴丹,注册车辆苏AAA0297,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且在该公司存在营运记录。南京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下达《限期调接受查通知书》(宁交限调(2025)0061号),经查发现曹操出行关联公司杭州优行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在苏AAA0297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情况下,6月13日至16日期间,通过“曹操出行”软件一共向吴丹驾驶的苏AAA0297派了19单。
曹操出行关联公司杭州优行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实施了“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违法行为,被南京市交通运输局给予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信用江苏网站显示,关于曹操出行关联公司杭州优行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高达5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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